容斋随笔_卷五元二之灾译文

查阅典籍:《容斋随笔》——「容斋随笔·卷五元二之灾」原文

  《 后汉书• 邓鹭传》 说:“邓鹭被任命为大将军,当时正好遭逢元二之灾,饥荒严重,饿死的人触目可见,在这种形势下,盗贼蜂起,四方的少数民族也乘机反叛、入侵。”章怀太子注释说:“元二即元元,在古书中某字应重复时,就在第一个字下写一个小小的‘二’字,表明这个字应读两遍。后人不懂,于是读作元二,有人解释为阳九,有人附会为百六,实际上都是因为不懂才导致这样的错误。现在岐州的《 石鼓铭》 上,凡是重复的地方都写一个“二”字,便是明证。”汉碑《 杨孟文石门颂》 说:“中遭元二,西夷虐残。”《 孔耽碑》 说:“遭逢元二轗轲,人民相食。”赵明诚的《 金石跋》 说:“如果读作元元,文理不通,怀疑当时的确有元二的说法,《 后汉书》 的注释未必正确。”按:王充的《 论衡•恢国篇》 说:“当今的皇上继位后,元二之间,恩德遍布四方。三年,零陵长出了灵芝草。四年,甘露降于五县之地。五年,又发现了灵芝。六年,黄龙现形。”这是汉章帝时期的事情。查考《章帝本纪》 ,可以看出,本纪中所纪的从建初三年以后各年的祥瑞,与王充所记的完全相同,显而易见,所谓的元二,乃是指建初元年和二年。既然说恩德遍布四方,则元二不是指灾祸,也就一目了然,无庸置疑了。汉安帝永初元年、二年,先零、滇羌叛乱,全国许多地方发生地震、大水。邓鹭于二年十一月拜大将军,可见所谓的元二,乃是指永初元年、二年,而且,并不是所有的汉碑中重复字都用小“二”字,难道只有范晔的《 后汉书》 一书中如此,而且唯独一处?我的哥哥宰相洪遵曾著《 隶释》 ,对这个问题论述得非常详尽。我编纂国史的时候,撰《 钦宗纪赞》 ,其中有“靖康元二之祸”一句,其根据就在于此。

  《后汉•邓骘传》:“拜为大将军,时遭元二之灾,人士饥荒,死者相望,盗贼群起,四夷侵畔。”章杯注云:“元二即元元也,古书字当再读者,即于上字之下为小二字,言此学当两度言之。后人不晓,遂读为元二,或同之阳九,或附之百六,良由不悟,致斯乖舛。今岐州《石鼓铭》,凡重言者皆为“二”字,明验也。”汉碑有《杨孟文石门颂》云:“中遭元二,西夷虐残。”《孔耽碑》云:“遭元二轗轲,人民相食。”赵明诚《金石跋》云:“若读为元元,不成文理,疑当时自有此语,《汉注》未必然也。”按王充《论衡•恢国篇》云:“今上嗣位,元二之间,嘉德布流。三年,零陵生芝草。四年,甘露降五县。五年,芝复生。六年,黄龙见。”盖章帝时事。考之本纪,所书建初三年以后诸瑞皆同,则知所谓元二者,谓建初元年、二年也。既称嘉德布流以致祥瑞,其为非灾眚之语,益可决疑。安帝永初元年、二年,先零,滇羌寇叛,郡国地震、大水。邓骘以二年十一月拜大将军,则知所谓元二年,谓永初元年、二年也。凡汉碑重文不皆用小二字,岂有《范史》一部唯独一处如此!予兄丞相作《隶释》,论之甚详。予修国史日,撰《钦宗纪赞》,用靖康元二之祸,实本于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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