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梦阳三下长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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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次 李梦阳天资聪颖,秉赋超群,加上从小就好学多思,因而到他十五六岁时,就已是才思敏捷、出口成章的才子了。他17岁那年,陕西长安府开科考试,他备行装,告别家乡父老,只身前往长安。当时,李梦阳虽说血气方刚,才华横溢,但他一点也不自负,相反,他总是想到自己的不足,想到“强中更有强中手”。到了长安,他不像别人那样整天吟诗聚会,高谈阔论,借以炫耀自己,也不像那些纨绔子弟,临考前游山玩水,忘乎所以。他把自己关在小店里,认真读书。眼看就要考试了,一天,他碰到一伙挟鸡斗狗的纨绔子弟喧嚣而来。李梦阳早对这些人的行为非常反感,便上前说道:“就要考试了,你们为何如此嬉闹不休?”那些纨绔子弟,从李梦阳说话口音知是从庆阳府来的穷酸小子,哪里瞧得起他,奚落道:“北山狼;只知学而时习之,岂敢应试?”李梦阳听后,心中非常气愤。他的性子格外要强,心想,要考就必然要高中,让这些纨绔子弟看看,煞煞他们的傲气,但自己的学识状况还无这个把握,不如再读一年书。主意一定,试也不考了,长安也不呆了,回到家里,更加刻苦地攻读。
第二次 不知不觉,又一年的考试来临了。这时的李梦阳学识更加广博,他满怀自信地又一次告别家乡父老来到长安。当他刚刚出现在考场里的时候,那些纨绔子弟又不怀好意地上前嘲弄他:“北山狼怎么又敢来应试?”这次李梦阳没有生气,他机智地想了想,然后委婉含蓄地说道:“虎走青山在,山在虎还来,岂有不来之理?”纨绔子弟听后面露惭色、无言以对,只得悄悄溜走了。考试开始了,李梦阳胸有成竹,临阵不惧,才思泉涌,奋笔疾书,一篇文才俊秀、论语精辟的好文章不一会儿就做完了。他满以为这次可以扬眉吐气了,谁知,学台大人不学无术,有眼无珠,只知徇私舞弊,哪里看得出梦阳的才学。非但榜上无名,考官还竟然在李梦阳的考卷上胡乱批道:“四等大秀才李梦阳。”以此来挖苦他。梦阳万万没有想到考官会这样做,又一次愤愤而去。
两次应试,并没有使李梦阳灰心气馁,相反,学习更加刻苦了。弘治五年,李梦阳再次告别家乡,前往长安应试。这一次,为了回击学台大人的嘲弄,他在一只大灯笼上用红笔书写“四等大秀才李梦阳”8个大字。学台见他提着这样的灯笼招摇过市,不禁大吃一惊,又羞又怒,却又拿他没办法。
第三次 考试开始了,这次考试是即景赋诗。学台和那些貌似胸有韬略的考生瞧不起李梦阳,想让梦阳当众出丑,在一旁密谋捉弄办法。李梦阳并不把这些放在心上,镇定自若,胸有成竹,一边往高楼上走,一边赋诗道:“一步一步登高楼。”学台和那些纨绔子弟一听起句如此平淡,都蔑视地笑了。梦阳并不在意,又往上走了一步说:“手扶栏杆望北斗。”学台及其他考生听后不语了,心里暗想这句还有点诗意。梦阳说完继续上楼,随即又顺口成章:“不是青天遮眼目,望尽天下十八州。”学台和那些考生听后瞠目结舌,心里不由得暗暗夸奖:“高才!高才!”从此再也不敢轻视这位年仅19岁的小梦阳了。这一年梦阳考中解元,即第一名举人。第二年,又连中进士,更使人刮目相看。(《民间故事》)
- 李梦阳 李梦阳(1473~1530)中国明代文学家。字献吉,号空同子。庆阳(今属甘肃)人。出身寒微。弘治七年(1494)进士,历任户部主事、江西提学副使等职。他嫉恶如仇,曾因草疏奏章弹劾宦官刘瑾而入狱。李梦阳鉴于台阁体诗文千篇一律的弊端,决心倡导复古以改变不良文风。他是前七子的领袖,主张古诗学魏晋,近体学盛唐,在当时影响颇大。但他过于强调格调、法式 ,未能很好地从复古中寻求创新。在他与何景明的辩论中,意气用事,论点偏激,导致他泥古不化,甚至走上了抄袭的道路,扼杀了诗歌创作的生机。晚年有所悔悟。他创作的乐府和古诗较多,其中有些作品寄寓了作者力求有所改革的政治理想,较有现实意义,如《朝饮马送陈子出塞》等诗。他的乐府、歌行在艺术上有一定成就,但时露雕凿之痕。其七律专宗杜甫,多气象阔大之辞。著有《空同集》66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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